为了维护重点项目、重点企业 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为重点项目、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蒲城县建立了进入重点项目、企业检查、收费审查登记制度。
制度规定:各行政执法单位进入重点项目、企业检查收费前必须向县环境治理办写出书面申请,出示其检查收费依据的文件或法律、法规,收费的项目、标准及执法人员的证件,经治理办审查同意后出具办公函,行政执法单位持公函方可进行检查。对于审查合法的检查、收费项目,政府驻企业特派员一是积极向被检查发单位讲明政策,协助做好工作,二是对执法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审查,并进行登记,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检查、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行为,特派员依法予以制止。并明确除税务、安全检查和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外,其他任何行政执法单位都不得擅自进入企业检查收费,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