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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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出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要求对12项内容必须进行公开:1、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发展规划;2、村“两委”换届选举或调整后的工作交接情况;3、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4、发展党员、征兵情况,村民户籍关系变更情况;5、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支,村“两委”成员报酬的标准、数额和发放情况;6、救灾救济、移民安置等款物的接受和发放情况;7、水电费的价格和代收代缴情况;8、农村土地方案及落实情况,土地承包、征收和占用情况;9、兴办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10、涉及村民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收缴情况,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落实情况;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人员供养的标准和发放情况;12、农村医疗保险的发放情况。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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