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从教育、制度、监督着手加强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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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统一认识,制定措施,坚持招投标制度实施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与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相结合、部门分工与协作相结合、市级部门工作与区县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从教育、制度、监督着手,加强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重点抓好《招标投标法》和配套法规及相关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自觉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

   (二)加强招投标制度建设。围绕招投标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尽快完成重庆市人大要求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力争早日出台该办法,从根本上理顺招投标领域的一些重大关系和问题。

   (三)完善监管手段,建立信用档案。一是在健全执法手段的同时,启动招投标参与各方诚信制度建设,提供网上投诉、举报、申诉、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二是完善市检察院、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等部门率先启动的建设工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尽快发挥其作用。

   (四)加强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对其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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