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安康市对财政投资5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承建业主单位,通过派驻财务总监,加强对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2004 年,全市共委派财务总监16名,对安康滨江大道、汉江防汛网络、疾控中心、黄石滩水库等20个财政投资重点项目进行了实时有效监督,监控资金达3.23亿元,确保了工程建设高效廉洁和资金运行安全。
文章来源:(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