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全体成员向全区人民的廉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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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公遣正派用人。单位用人坚持公开招聘,不私自向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暗示、打招呼安排任何人员。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抵制跑官要官现象,凡是向党工委成员跑官要宫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进行观察。对买官卖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带头严格遵纪守法,自觉依法行使权力,决不滥用权力。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办理,班子成员决不插手、不打招呼、不写条子,杜绝利用职务影响干扰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已和他人办事谋利。

  三、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党工委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送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送钱送物的人进行调查处理。

  四、反对以权谋私,带头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打着党工委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全区各部门、单位凡发现有自称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向部门、单位打招呼、索要财物、承包工程项目、推销产品及其他求情办事等情况的,要一律不见、不理、不办,并及时向工委办公室报告。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的斗争。

  党工委全体成员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就履诺情况进行报告。

  

文章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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