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纪守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要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定要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法纪教育和作风建设,增强法纪观念,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通知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对教育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文章来源:(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