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彬县在彬州宾馆多功能厅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部署安排全县“三项检查”工作。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七个不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财务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扶贫基金、救灾款物监管等三个方面情况。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会议确定了彬县于4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三项检查”活动,检查活动按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同时成立了彬县“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纪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七个检查小组,分抓全县“三项检查”工作。
会议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县纪委监察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指导各牵头部门认真扎实搞好“三项检查”工作。二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果断处理。三是县纪委、监察局要深入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文章来源:(彬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