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职 严格监督 确保救灾资金物资安全运行
打印

   “5.12”地震灾害发生以来, 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从县委县政府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干部纪律作风、救灾款物管理发放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提出了“阳光救灾、廉洁重建”的要求,为全县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现就抗震救灾款物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以下汇报:
    一、县情及灾情概况
    略阳县北枕秦岭、南靠巴山,位于汉中市西缘,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带,与甘肃省陇南市三县接壤,是通向陇蜀的铁路、公路交通要塞。全县总面积2831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183个村,总人口20.23万人。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22.28亿元,财政总收入2.6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42元。
   “5.12”汶川地震波及略阳烈度达6.4度,加之“5.25”、 “5.27”等周边地区发生的几次破坏性强余震,给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全县因灾遇难10人,受伤住院169人;县城1173幢163.5万平方米房屋当中95%受损,其中居民住房倒塌14户45人870平方米、形成严重危房1298户3745人6.56万平方米;农村房屋共计受损82225间,涉及2.76万户10.65万人,其中倒塌1306户5274人4758间,严重危房7917户31598人26769间。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地质灾害点险情加剧136处。据统计,本次地震给我县造成经济损失30.11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24.66亿元。
    二、 主要做法
    “5.12”地震之后,略阳灾情引起了各级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级各方面纷纷捐款捐物,有力支援了我县的抗震教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截止7月10日,全县共接收上级拨入应急救灾资金1370万元、灾民生活补助款2750万元、死亡人员抚恤金5万元;接收社会捐助资金764.06万元,接收帐篷9325顶、彩条布23.3万米、粮食1502.6吨、棉被2.7万床、衣物2656件、方便食品9942箱、瓶装水7472箱,蔬菜288.35吨,食用油2668升。县本级多渠道筹措救灾应急资金998万元。累计下拨应急救灾资金485万元、灾民生活补助资金2614万元、死亡人员抚恤金5万元,发放帐篷8075顶、棉被2.1万床、衣物2432件、粮食1494.4吨、蔬菜288.35吨、方便食品9922箱、瓶装水6293箱、食用油1446升、彩条布21.8万米。所接收的社会捐助资金已转入县财政专户。在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明纪律,建立机制。一是明确纪律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关于重申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抗震救灾款物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与民政局等部门制定了《略阳县救灾款物接收(暂行)办法》、《略阳县救灾物资使用审批暂行规定》、《中央储备粮和捐赠救灾粮发放暂行办法》、《农村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县政府印发《略阳县“5•12”地震抗震救灾款物管理暂行办法》。与此同时,对抢领和违规使用救灾物资的3名干部和1名擅离职守的党员干部及时立案调查,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了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按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使全县干部受到教育,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产生了巨大反响。二是建立了层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主要领导和县上驻乡(镇)工作组领导负连带责任,抗震救灾款物检查组人员工作不细致、不扎实以及对检查出的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检查组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求乡镇设救灾物资发放监督员,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网络体系。形成了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自我监督管理,驻乡(镇)工作组协助监督管理,县监督检查组全方位监督检查的监管机制。
    (二)组建机构,夯实责任。为了有效实施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何祥君亲自挂帅,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成救灾款物专项监督检查组。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工作制度。同时,抽调18名干部,分为6个检查小组,每组确定1名部门领导任组长,包片负责对21个乡镇及县上各部门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三)明查暗访,延伸领域。一是明查。监督检查组对6个重灾乡镇、27个重灾村、10个居委会开展了拉网式检查,截止7月10日,走访居民162家517人、农户475户1886人,督促县、乡(镇)、村(居)委会规范管理、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二是暗访。监督检查组先后派8名检查人员对马蹄湾、徐家坪、郭镇、西淮坝、白水江、乐素河等6个重灾乡镇和县上有关部门进行暗访,采取先到受灾农户中了解情况,再回村、镇核查资料的倒查方式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核对县上下拨救灾款物数与乡镇接收数是否相符,着力纠正和规范存在的问题,确保每一分钱、每一件救灾物资都用于受灾群众。三是全面清理登记捐赠款物。县纪委监察局及时下发清理登记通知和申报表,明确申报范围和时限,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接收的捐款捐物进行清理上报,实行零申报制。截止7月10日,除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外,其它部门、单位申报捐款128.90万元、慰问金88.36万元、物资折价145.50万元。四是监督重建。根据抗震救灾工作由迁安避险转向恢复重建的实际,我们于6月12日下发了《关于严明灾后重建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了“阳光救灾、廉洁重建”的要求,明确规定灾后恢复重建所有工程必须公开招标,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终身制”,“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连带责任,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进行。
    (四)查纠并举,注重预防。先后对县民政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及其各物资库房、县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接收和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核清了全县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以及管理使用的程序,协助民政部门建立了全县救灾款物台账,针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县监察局向相关部门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察局向民政局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派驻纪检干部,协助其规范接收、下拨救灾物资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检查组对乡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完善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的具体办法。
   (五)关注舆情,重视信访。“5.12”以来,我们高度关注舆情民意,及时公布监督电话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投诉举报,耐心为信访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落实专人对互联网(略阳吧)等媒体反映救灾款物管理方面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注意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截至7月10日,已受理举报投诉84件,其中来访26人(次)。对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转办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并将结果回复举报人,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主要特点
   (一)程序规范。为了确保救灾物资发放便捷高效,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必须给捐赠单位(人)出具正规票据,资金当日进入财政专账,物资进入民政局库房。物资分配坚持“基层按灾情需求申报、乡镇审核、民政审定、县指挥部审批”的原则,按照“村民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发放公示”的程序,实行会议集体研究、领导一支笔审批,民政局填制物资出库单,凭出库单在民政局库房提货。无出库单和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库房不得发货,实现了审批与实物管理发放职能相分离。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接收的救灾款物实行定期上报,由指挥部统筹安排,实现了救灾款物分配平衡统一。
    (二)台账齐全。县政府设立了5个救灾物资库存点,落实专人负责, 对接收的33类物资建立专账管理。民政局建立了各项物资分类台账,并按物资领取单位进行了明细核算,指导各乡镇建立了分类台账,对下发的物资进行登记造册,村(居)委会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发放物资由受灾户签字盖章。县财政局在地震发生后,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并配套下发了资金使用办法,保证专款专用;在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救灾资金专户,及时加强对乡镇救灾资金管理的指导,保证了专账核算。县红十字会使用银行专户、单独核算,保证了救灾资金专户管理。
   (三)公开及时。全面实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公示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接收的款物分期分批在县有线电视台、公示栏公示,对发放的物资在公开栏进行及时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乡镇对接收和发放的物资在本乡镇范围内公示;各村(居)委会落实专人在村务公开栏对领用物资公示到户,保证内容具体、数目清楚,接受群众监督;各物资采购部门对采购物资的种类、单价、供应商等基本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单位职工对采购过程监督。各级各单位均建立了公示档案备查,切实做到各类救灾款物收发公开、流转透明。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在救灾款物监管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村救灾物资管理台帐建立不及时、表册资料不规范;二是基层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公示不够及时、全面;三是救助对象认定及补助政策的宣传不够到位,加之部分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导致信访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二是进一步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台帐,规范表册填报,确保所有救灾物资的分配使用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三是大力宣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特别是救灾款物发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深化公示、公开工作,把政策交给群众,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随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汉中视察灾情期间的讲话和贺国强同志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将救灾资金、物资和援建项目的监管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恢复重建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文章来源:略阳纪委


上一条: 何勇在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扎实推进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 确保...
下一条: 李玉赋: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真正有效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