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抗震救灾工作中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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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的及时规范、公平公正发放,宝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明救灾工作纪律,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搭车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16名,其中给予纪律处分6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0人。科级干部3名,一般党员干部13人。市纪委对陇县教育局在接受救灾活动板房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问题严肃查处,县纪委对教育局班子实施了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教育局长行政警告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县教育局财务股长李庚平行政记过处分。渭滨区纪委对高家镇两名党政主要领导落实抗震工作措施不到位,致使已垮塌的房屋中群众没有及时撤离和妥善安置的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批评。陈仓区对县功镇李家崖村在抗震救灾中违反规定收取31户受灾救灾物资运输费共79元的两名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区电视台公开曝光。

文章来源:(宝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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