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做到专户存储、帐目清楚、科学调度、及时足额拨付,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民政局联合成立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并制定抗震救灾款物阳光运行专项预防实施方案,下设办公室, 明确9个方面工作职责:由民政部门健全抗震救灾款物帐册,做到入库、出库、发放清楚,帐物相等,并坚持每周上报救灾款物的收、发情况和累计数字,接受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监督,同时将接受社会稳中有各界捐赠款物情况每天在电视台上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提前介入、超前预,对社会捐赠和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现场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公平。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