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创新民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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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南不断创新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方式,加强对民政款物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民政工作涉及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社区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27大类126项工作内容,量大面宽,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洛南民政部门针对这一工作特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民政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推行“一折通”发放方式。对农村低保、抚恤补助等个人补助经费由民政部门在银行办理“一折通”存折,优抚对象随时可持身份证和“一折通”到本地信用社领取现金,既方便又快捷。

  实行“社会化”发放。对医疗救助、倒危房补助等各类民政救助资金,在公示的基础上,由信用社代发,增加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实行“集中点”发放。对部分由于姓名和户籍不符等原因,暂时无法通过“一折通”和“社会化”发放的补助款物,在村组设立“集中发放点”,由民政工作人员和银行人员联系,到村组现场为困难群众发放各类补助款物,既方便了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又强化了社会监管。

  提高救助效率。对因火灾、倒房、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救助对象,由火灾户或乡(镇)政府电话上报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根据受灾情况,采用实物和现金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灾民渡过难关。

  实行分类建帐,集中核算。县民政局和各乡镇民政办建立民政专户,按照资金用途分类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监督。

  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定期对民政资金进行检查监督,县民政局定期不定期对乡镇民政办、敬老院、局属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民政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在民政对象手中。

   

文章来源:(洛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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