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进驻宝鸡市渭滨区开展巡视工作。1月4日下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宝鸡市渭滨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周德喜作动员讲话,省委巡视办正处级巡视专员王旭坚就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陈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宝鸡市渭滨区委书记张德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副组长王恩友及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有关人员以及渭滨区级领导,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驻区市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周德喜指出,做好巡视工作,是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和渭滨区委共同的的政治责任。这次对渭滨区进行巡视,是对渭滨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区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与中央和省委要求保持一致,严格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尊祟党章、敬畏党纪,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周德喜强调,这次巡视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巡视组重点检查“四个是不是”,即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不是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是不是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牢固树立“三个自信”,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不是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是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围绕“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同时,巡视组将联系工作实际,突出巡视重点。在工作中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深挖原因,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不断深化巡视的治本作用。
周德喜要求,渭滨区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巡视组了解情况。
王旭坚强调,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要充分信任巡视组,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巡视作为一次全面体检的过程,通过巡视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纠错,不断促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巡视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身约束,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渭滨区委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夯实整改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到面,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巡视组和被巡视单位要统筹安排、科学衔接,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委交给的任务,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陈光明要求,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到渭滨区开展巡视,体现了省委对渭滨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渭滨区各级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认识到位, 确保巡视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渭滨区领导班子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主动接受省委巡视组的监督检查,真实反映情况和问题,针对巡视中查找出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高标准完成巡视组交办的任务。
张德科表示,这次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来渭滨区开展巡视工作,是对渭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我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视监督检查;注重成果转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巡视工作的成效转化为加快渭滨区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巡视期间(2016年1月4日至2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917—3367703,短信手机:13759762355,在渭滨区信访局和巡视组驻地设立举报箱, 通信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2号宝鸡宾馆,转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收,邮编:72100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电子邮箱:swdsexsz@shaanxi.gov.cn。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渭滨区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