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后,太白县纪委迅速行动,通过太白纪检监察网、太白廉政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深入贯彻讲话和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工作指引,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深化“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机制成果,努力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境界。一是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中率先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围绕“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专题讨论,充分发挥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党员干部潜移默化地感染,赋予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以及坚决与腐败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组织召开委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准则》要求,深入查找信念缺失、立场动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量化全年学习任务为重要途径,坚定理想信念的同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二是抓好政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载体,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将以新《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宣讲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纪检干部进行分层分批宣讲解读;不断强化互联网、微信平台等新媒介思想理论引导,通过筹备拍摄警示教育“微电影”等喜闻乐见、通俗直观的形式,以文化人,提升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境界。
二、深化创新并举,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坚持“整体推进抓深化,巩固提升抓落实,拓展创新抓特色”的思路,着力在制度拓展延伸、完善配套规定上下功夫。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函制度。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违纪科级党员干部的分管领导以及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发放提示函,督促县级领导班子成员、镇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制度。积极协调推动县委巡察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五到位”,建立健全《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为主体的巡察机制,以领导班子和下属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着力发现案件线索,强化问题整改。三是探索建立二级单位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机制。全面梳理二级单位、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其工作流程,制定《监委会参加村级会议监督表》、《监委会群众意见办理监督表》,加强对村监委会履职监督。
三、保持正风素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坚持重点抓自办、着力抓基层、着眼抓长效,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一是继续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坚持每季度到执法、审计等相关部门摸排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次,逐步形成问题线索“大数据”库;在去年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实施约谈工作试点基础上,在镇和部门全面推行约谈制度,将约谈工作与落实“两个责任”“三项机制”、《问责条例》相结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二是深挖隐形“四风”问题。紧盯“四风”老问题、关注“四风”新动向,继续坚持“一月一查一通报”作风督查制度,紧盯“三类人”和年节假日等关键节点,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督查。以百姓问政、政风行风测评、万名群众评议服务岗等活动为载体,聚焦为官“不为、懒为、乱为”和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问责和行政问责结合起来,强化跟踪问效,促进作风转变。三是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精准扶贫工作中产业扶持资金兑付、项目资金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拉网式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惠农政策落实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和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同时,制定《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建立信访举报件登记台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四、加强自我监督,争做严格自律的表率标杆。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以现身说法警醒纪检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建立委局机关各室周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公示制度,召开镇纪委书记工作汇报会,委局领导和机关各联系室负责人进行现场点评,促进纪检干部和基层纪检机关提升工作质效;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由办公室对委局机关各室工作作风实行不定期抽查,对各镇纪委和派驻部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激发全县纪检干部队伍履职动力,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