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县纪委收到一条违纪线索举报,直指某村账户管理混乱、挪用公款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委局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仅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县纪委调查组便将问题查清核实——原来,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将2万元建房补助长期存在其个人账户内,先后几次从中支取总计1.3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支出。
县纪委对王某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该镇分管贫困户建房工作的副镇长张某,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被给予诫勉谈话。
“2万元建房资金存在账外两年多,作为分管领导,你竟全然不知!”调查组,谈话开门见山,直指问题。
“的确是我的失职。由于我平时工作比较忙,就疏忽了对这块工作的监管。”张镇长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一边用力捏着手中的书面检查一边说。
谈话期间,我们要求张镇长作出书面保证,向组织承诺所说情况是真实的、且没有其他应该向组织交代的违纪问题,并由镇党委一把手签字后,三日内交县纪委备案。
结束前,谈话同志特意交代他,今后要加强对分管工作的财务监管,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取款。这次谈话并不意味着事情的结束,而仅仅是一个开始,县纪委将采取一系列后续跟进措施。
为达到“提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当天下午,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带队向该镇党委班子做了情况通报,并要求该镇纪委在一周内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通报过后,该镇党委书记感慨:“县纪委这个‘提醒’来得太及时了!给我们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敲响了警钟!今后镇党委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镇所有站所的财务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分管领导‘监而不管’的情况发生!”
然而,谈话提醒、书面保证和情况通报,都只是县纪委对轻微违纪行为敲警钟的第一步……
7月上旬,在所有人对这件事情渐渐淡忘了的时候,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专门组织人员赴该镇抽查了3个站所的财务状况,并再次与张镇长谈话。
张镇长在这次谈话中说到:“事情出来了,我感到很愧疚。组织对我‘红脸出汗’,及时拉了我一把!诫勉谈话之后,我以为事情就过去了,没想你们又对我回访,了解我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从头至尾都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良苦用心。”
通过回访,党风政风监督室针对张镇长半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书面保证、整改报告等材料一并归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谈话提醒不是简单地“谈谈而已”,淳化纪委在实践“四种形态”过程中,突出抓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与谈话对象开展“再次谈话”,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再次检查”,并纳入本人廉政档案,有的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以来,全县共针对被谈话对象开展回访12次、对相关单位开展跟踪检查16次,有效避免了“谈谈而已”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