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坪县制定出台2016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保优争先”工作方案,精准对接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确保我县在全市经济发展中追赶超越,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践行“两学一做”中突出“做”这个关键,奋力实现市对县考核“保优争先”目标。
分类分层靠实工作任务,让“做”有压力。一是在发展指标推进中,对“保优争先”指标逐一落实县级领导、责任部门“一把手”、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职责;二是在底线工作中,建立预防出现和处置负面问题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的具体责任,立足预防、严防严控,确保“一票否决”底线指标不出现问题;三是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将保优争先工作列入专项督查事项,对单位领导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镇坪县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逐项逐条推进工作落实,让“做”有遵循。一是下发责任清单。逐项指标制定保优争先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清单,建立实绩档案。二是定期监测分析。对指标完成进度每月汇总、每季排名,建立监控台账,从时间节点要求、往年同期进度和在全市位次等方面进行监控。包抓责任领导牵头,每月召开研判分析会,逐项指标分析研判,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工作落实。三是预警督查督办。采取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一线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督查,对指标任务完成进度滞后的责任部门,发出预警提示或督办通知单督促各责任部门限时跟进、补欠赶超。
从严从实兑现考核奖惩,让“做”有评判。一是建立实绩档案。坚持正向激励与逆向预警相结合,建立保优争先实绩档案,实行工作绩效“红黑榜”管理。完成任务效能高的,或者工作创新亮点受到表彰奖励、领导肯定批示的,将实绩记入干部“红榜”档案。对完成任务差、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启动行政效能监察,并将问题记入干部“黑榜”档案。二是鼓励激励。对市对县考核获得加分、县域经济监测排名进位和扶贫绩效受奖的,优先评优树模并给予考核奖励。对连续两年在承担市对县考核指标获得加分或县域经济监测排名进位10位以上的,主要领导优先推荐为县级后备干部,班子成员和有功人员优先提拔使用。三是容错纠错。对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种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按照《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四是能上能下。对造成市对县考核扣分额度大的前3名、县域经济监测考评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前3名、市对县考核主要经济指标排名后3位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等方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