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条例是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体现,重在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条例》是从严实行党内监督的强大利器。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是焕然一新的党内监督利器。贯彻落实好这个利器,可以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权威性、威慑性、实效性,更有效地给党的肌体作“体检”,促进自我监督、主动纠错、健康发展,提升党内监督效果。
《条例》是巡视干部开展巡视的基本遵循。《条例》修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定位,围绕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巡视监督内容,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对于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定位
《条例》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
一是职责定位更加科学。《条例》科学概括了巡视工作的新定位,如在“总则”中增加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表述,从而将巡视工作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以及反腐败斗争利剑的战略高度,成为管党治党、管权治吏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旗帜鲜明地提出,“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从而使巡视回归党内监督本位,有效避免巡视工作重点的泛化和力量的分散,使巡视工作定位更加科学、更加聚焦、更加有的放矢。
二是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条例》理顺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由“指导”变为“领导”,体现出巡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更有利于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条例》还明确了五类主体责任,即开展巡视工作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巡视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责任,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落实责任,构建了明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
三是监督重点更加突出。《条例》在充分吸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用纪律深化“四个着力”。今后的巡视工作,要聚焦“一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维护党的纪律,严肃追究责任,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让《条例》落地生根、发力生威。
四是巡视对象和范围更加全面。《条例》明确提出“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既体现“管全”的思路,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释放出监督无禁区、巡视无例外的强烈信号,有利于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一起发力,有利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依法依规扎实开展巡视工作
《条例》专门设立“工作方式和权限”章节,既充分授权,又严格限权,使巡视在权限内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充分授权,才能使巡视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条例》重点对原条例规定的9种方式做了修改完善,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和“开展专项检查”等3种方式。对原条例规定的受理信访、走访调研、商请协助等3种方式作出重大修改。在实际工作中,巡视组既可以单独使用这些工作方式,也可以综合运用。同时,条例专门增加了一项兜底条款,“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进一步拓宽了巡视发现问题的途径。
方式改进,为巡视发现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条例》增加了“依法依规”的原则要求,并明确规定,巡视组“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此外,对巡视权力边界进行了明确界定,明确“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将原条例规定的“不查办案件”改为“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体现了巡视工作职能的转变。巡视组的工作就是监督,既不能“越位”把巡视变成执纪审查,也不能“缺位”将巡视变成走过场,必须按照《条例》授权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巡视监督,集中精力了解问题、掌握线索,决不能超越权限处理问题。
严守规矩,始终秉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条例》突出强调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原条例规定的四种情况进行了简化,改为“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要求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不能擅自作出决定,必须根据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及时请示报告,有利于上级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相应地,还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
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按《条例》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开展巡视工作。巡视准备要充分精细,不打无准备之仗;巡视动员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巡视征求意见既要开门接访,又要上门约访;巡视发现问题要精准,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巡视汇报情况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有针对性地点出被巡视单位重点事、重点人,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本文作者系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