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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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9日至4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省委第三巡视组到省公安厅巡视,是对厅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厅党委履行“两个责任”的一次“综合会诊”。这既是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力推动,也是总结反思、改进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重要契机。省公安厅党委诚恳接受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下茬立势整改。省公安厅党委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厅的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即知即改、立说立改。巡视期间,省委第三巡视组先后向我厅转交了《建议自查整改意见》和《建议工作参考意见》;4月15日我厅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转交〈建议自查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转交〈建议工作参考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警种立即进行整改。6月28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大会召开后,厅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措施,并成立了以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任组长,其他厅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部门具体抓的整改格局,推动了整改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二)坚持问题牵引,开展集中整顿。厅党委将《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化分解为18个具体整改任务,建立挂牌销号机制,完善整改落实台账,倒排工期,限时完成。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厅党委在厅机关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作风纪律教育、机关管理整顿、工作动力提升、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等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印发了《厅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方案》(陕公党发﹝2016﹞17号),成立了作风纪律教育、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和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查核三个专项整顿小组,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集中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三)注重成果运用,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视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修订完善了《省公安厅党委会议事规则》《厅长办公会议制度》《厅务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党委成员自律守则》《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在完善制度、扎紧“篱笆”、规范权力运行的同时,组织全体党员民警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二、扎实推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管党治党工作方面

1.关于“传导压力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有的党组织四个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对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够深刻,习惯于上传下达、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7月29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公安厅直属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采取指定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把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2)关于“有的党组织和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乏担当,战斗堡垒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够有力”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月20日至9月27日,举办2期厅直属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两学一做”示范培训暨“五大发展理念”研讨培训班,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以新理念新状态推动部门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学习教育、开展党建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促进各项公安工作上水平。

2.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一些部门的党建工作如三会一课等制度,在执行上走形式、做样子,有的不能按要求正常开展,有的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会议”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直属机关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把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检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等七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督导单位和责任人,限定完成时限。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并按照要求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

(2)关于“个别部门有重业务、轻党建和单纯看业务、看政绩的倾向,个别领导干部眼中只有业务工作指标,缺少党员教育管理和纪律作风指标,对队伍中存在的松、散、懒等问题习焉不察”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厅直属机关党委制定下发了《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组织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强调了政委、协理员归位抓党建的职能。二是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成立了4个党建工作指导小组,每个小组指导7到8个基层党组织,对重大党建活动落实、日常党建工作安排等实施全方位指导、督导,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三是制定了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量化考核分值,明确任务分工,使党建工作由“软指标”变成具体可操作的“硬任务”。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抓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所属人员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

(3)关于“有的党组织书记不能按要求上党课或不能亲自备课,今年3月在省直机关开展的学准则、守条例、做表率答题活动中,不少部门领导重视不够,有的没有亲自答题”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上半年各党组织书记上党课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未按要求讲授党课的责令进行补课。二是落实党课教案备案检查制度,从根本上杜绝有的党组织书记不上党课和教案照抄照搬问题。三是对学准则、守条例、作表率答题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因公外出未能答题的个别领导干部进行了重新考核。

3.关于“组织管理失之于宽,纪律约束失之于软”的问题

(1)关于“党员干部管理中存在遮丑护短、不敢碰硬的现象,执纪问责参照督察条令进行行政处理或组织自理的较多,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的较少”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8月23日,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推动实施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化、公安党建工作规范化、正面典型宣传规范化、干部人事管理规范化、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教育训练工作规范化、宣传文化工作规范化、民警职业保障规范化、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化、队伍建设机制制度规范化等“十个规范化”进行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确提出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新要求,严肃党纪党规,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监督制约,坚持不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的清风正气。

(2)关于“有的部门考勤考核流于形式,考勤与考核不挂钩,考核结果与违纪处理脱钩,个别干警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在外为自己捞好处甚至招摇撞骗,但近三年考核仍为优秀或称职;有的干警当年已受到党纪处分,但年度考核仍为称职;有的干警常年不在岗,但工资照发照领,个人年度考核仍为称职”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在厅机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中,厅机关各部门采取上下班打卡、点名签到等方式严格考勤;厅政治部7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民警请休假、考勤等规定的通知》,对多名存在旷工缺勤问题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减扣了工资和津补贴;对个别长期请病假的人员,工资按80%发放,停发工作津贴、执勤岗位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生活补贴按70%计发。

(二)从严治警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干警队伍违纪违法问题仍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十八大以来,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厅纪委每年立案都在3件以上。2016年1至8月份,厅纪委共初核问题线索14件,谈话函询8件;其中立案6件,党纪政纪处理9人,组织处理1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力度不减、较真碰硬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方面,突出“八个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问题;干部选拔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在入警入伍过程中徇私舞弊等影响政治生态的问题;插手、干预案件办理,贪赃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在重大建设项目中内外勾结、损公肥私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问题;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地方治安情况恶化等问题;利用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收礼受贿、吃拿卡要、乱收滥罚等问题;违反办案纪律、泄露秘密、违规向嫌疑人透露信息等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廉政教育,将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列入省公安厅组织的新警培训班、晋衔提职班、中长期培训班必学内容,组织编写《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持续组织“警风警纪大讲堂”和拍摄公安队伍作风建设“内参片”活动,积极构建“大范围、广角度、多层次”的廉政教育大格局。

2.关于“一些部门和干警作风问题突出。治安、交警、消防等具备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执法警种和窗口单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公安民警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工作,重点对治安、交警、消防等警种部门利用职权插手特种行业、指定推销产品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整顿,重点对户籍办理、户籍迁移、申请汽车号牌、考取驾照、消防建审、消防器材许可等方面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在近几年查处的案件中,仍有违反警车使用规定、违反人民警察管理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发生”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并向全省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持续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娱乐场所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吃“空饷”等问题发生。对此类问题一经发现,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及违纪的,将一律立案严肃查处。在巡视整改中,我们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使用,强化财务审核工作,防止出现公车私用和私车加公油问题。

(2)关于“巡视暗访发现,有的基层派出所等窗口单位仍存在脸难看、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紧紧抓住基层派出所这个执法前沿,牢记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的问题。二是切实推进阳光警务公开。以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办案系统为契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全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启动了陕西公安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将治安、出入境、边防、消防、交管等部门的窗口业务工作通过互联网延伸到基层派出所,实现以公开保公正、以公开树公信的目的。

(3)关于“一名在榆林挂职的副处级干部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不报警,不救助伤员,不向单位报告情况”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事件发生后,省公安厅立即中止了当事人张某的挂职锻炼,责令其接受组织调查。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近期将对其做出纪律处理。

4.关于“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的问题

(1)关于“厅机关一些部门和重要岗位干部长期未交流,干部压职压级问题比较突出。机关干部超编配备、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紧缺”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对厅机关干部队伍情况的分析研究,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轮岗交流力度。除少数专业性、技术性、保密性要求较高的特殊岗位外,对大多数岗位逐步进行人员交流,特别是对岗位廉政风险较高、任职时间较长的人员及时进行轮岗。二是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按照“退一增一或退二增一”的方式,为厅机关招录或遴选急需的公安专业人才,逐步改善厅机关队伍结构。

(2)关于“对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文景路小区住房分配等遗留问题,反映最为强烈,认为违反相关规定,不公平、不透明” 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抓紧完成旧房腾退工作;二是对厅机关现有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三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协调解决住房补贴及办理房产证等遗留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公开打分排队的办法,将文景路小区未分配的新房和腾退的旧房统筹分配,切实解决好厅机关无房民警的住房问题。

(三)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在2014年审计中发现的监管总队坐支门面房租赁收入问题,立即将厅机关所有门面房统一收回集中管理,监管总队的临时工工资、伙食费等相关开支由厅警务保障部统一保障。修订、制定了《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8月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回头看”专项工作。截至8月31日,厅机关各警种部门已按要求进行了专项自查,并报送了不存在“小金库”问题承诺书。

2.关于“警用服装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叫停从警用服装采购计划中划拨任务给省公安厅内部企业的不当做法,2016年度警用服装采购全部通过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3.关于“个人长期拖欠公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集中开展个人拖欠公款清理工作,截至8月31日,已催还44%,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催还力度,确保全部清还到位。

三、严肃执纪,切实加强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在省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移交问题线索查核工作由厅纪委负责,采取领导牵头、分工包干的方式,全力组织查核。凡是巡视组要结果件,一律进行重点督办或者由厅纪委自查。

(一)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视反馈时,巡视组向我们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重点事件19件。其中,进一步了解关注类4件,了解关注类2件,参考类12件,特别件1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4件,还有5件正在办理中,其中立案3件,了结14件,办结率74%;移送司法1人,党政纪处分1人。严肃查处了省公安厅刑侦局民警李某以给他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立案、承接工程等名义,索取、收受、骗取大量钱财的违法犯罪问题。目前,李某已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共277件,其中,要结果17件,阅处件260件。截至目前,要结果件已办结14件,正在办理3件;阅处件已办结246件,正在办理14件,办结率94%;其中,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7人。

四、善始善终,扎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一)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当前,整改取得的实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厅党委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秉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的原则,毫不松懈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少数尚未完成和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将按照既定方案,逐条逐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个别难点焦点问题,以“新官理旧账”和“对单位历史负责”的态度,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将每2个月开展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严肃纪律,整饬警风警纪。厅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强化党的领导,扎实推动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民警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用党章党纪警纪约束党员民警,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充分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对巡视整改后出现的重复性问题,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将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通过本次巡视整改,厅党委将深挖问题根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持续抓好建章立制,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把制度的篱笆扎紧,把制度的执行抓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对厅机关各部门“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点清单,坚决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165079;邮政信箱: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陕西省公安厅纪委;电子邮箱:sxsgat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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