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永寿县进行了巡视。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永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县委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举措,下势整改,着力抓好谋划、部署、督促、问责等每一个环节,推动了各项问题整改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巡视组进驻以后,县委积极对接,密切配合,对巡视过程中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坚持边巡视边整改。特别是3月4日,省委巡视工作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巡视组反馈各项问题,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多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三个由县委常委任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形成了条块结合、快捷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夯实责任。为了高效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县委统筹各方力量,及时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3月10日,县委召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会,听取各个案件前期处理情况,并依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对全县各个部门单位承担的事项任务进行明确。同时,要求每个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一一明确责任人、工作标准、任务时限,确保了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人抓、每一个责任关口都有人把。
三是强化督查。由县纪委牵头成立整改工作督促检查组,按照《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安排,一周一检查、一周一汇报,每周定时向县委主要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应付现象,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县委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三个专项小组整治情况和县纪委督促检查情况汇报,对进展较慢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抽调专人、主动对接,配合省市纪委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及时有效确保了省市相关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从严追责。在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上,县委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对涉嫌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了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起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的深入进展。同时,结合“四新”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深入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安排专人对基层单位作风建设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形成了强大警示震慑效果。
二、聚焦突出问题,铁腕抓好整改工作
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3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目前,各项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坚持综合施策,逐级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一是县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为7大项27小项,明确了责任牵头单位,夯实了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县纪委起草下发了《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织监督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纪检组织今年要突出抓的5大方面16个小方面的重点工作,厘清了责任单位和县纪委各室的责任清单。二是制定下发了《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将8个方面47项任务层层分解到县级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列出了责任清单,细化了任务分工,明晰了党委和纪委应尽之职、应负之责;各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也层层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集中对各镇区、各部门2015年第四季度及年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打分排序。制定了镇区、部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含预防职务犯罪)季度考核评分标准,坚持季度考核、半年检查、年终总评,持续传导了压力、促进了责任的落实。四是组织召开了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点评会,13个镇区党(工)委书记当会述职,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分别进行了面对面、一对一的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五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累计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微信72条,向县级领导印发《永寿县党风廉政教育资料》3期,转发典型案例17个。六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先后对元旦春节期间明查暗访中发现机关管理松散、请假率过高的县水利局,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御驾宫示范园区等9个单位下发提醒单,要求限期整改,做到了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七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制度,狠抓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了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元月份,全体县级领导,各镇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上报了“五个一”记实手册;县委廉政办及时向各级领导干部发放了2016年度“五个一”记实手册,促使领导干部持续扛起了主体责任。八是重新修订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向县纪委月报告线索制度,坚持有线索报告线索,无线索“零”报告,形成了办案合力,实现了纪律审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九是制定了《“一案双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责任追究的11种情形,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对2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2.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层层传导从严治党压力,夯实镇(区)党(工)委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永寿县农村党建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镇(区)党(工)委抓党建工作存在的4个方面33种情形进行问责。召开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建立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二是建立月督查机制,由组织部3名副部长带队,抽调部机关干部成立督查组,每个组包抓4个镇,不定期不打招呼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12个镇35个村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存在阵地布设不规范、党员活动开展不经常、党建资料不健全的镇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全县248个村党建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逐镇(区)召开党(工)委会议反馈存在问题。三是建立镇领导干部包片和联系点制度,将全县12个镇划成70个片,每个片明确1名镇领导包抓,每名领导确定一个党建联系点,对片上、点上出现问题的,追究包片或联系点领导责任,夯实了工作责任。四是在镇村两级基层党组织迅速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将“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为民服务和身边发生的反面典型”作为镇村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知规守矩。五是开展村级组织整建工作,对全县摸排出的问题较为突出的33个“较差”类整建重点村,由县级领导带队,每人包抓一个重点村,集中两个月时间进行整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207条问题。对剩余“好”、“一般”类村,由镇区主要负责,利用一年时间,进行全面整建提升。六是综合研判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级班子,选派88名第一书记到贫困村任职,开办贫困村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七是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明确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各自职责,理顺了“三委会”之间的关系。制定了村级组织运行、村干部教育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内组织生活、村务监督管理“五个规范化”建设标准,计划今年对全县未进行规范化布设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进行规范化布设,提升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八是实施村级活动场所“清零行动”和“提升工程”,通过县财政出资和民政局项目实施的办法,确保6月底前完成全县10个无阵地村主体建设任务。目前,已有5个村完成工程主体建设任务,剩余5个村也已开工建设。同时,建立活动场所服务群众清单和服务范围清单,每个镇打造1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示范点,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打造成“党员活动中心、决策议事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养老敬老中心、产品推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休闲娱乐中心”。九是开展村级财务专项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参与,对财务管理混乱的33个“较差”类重点村开展财务知识专项培训。十是制定了《永寿县农村基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永寿县从严管理农村干部十项规定》,细化15项制度,从严从细管理农村干部。在农村建立了“党群议事日”制度,村内重大党务、村务、财务,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由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共同商议决定。村干部年度工作实行承诺制,在醒目位置进行全面公示,强化党员干部监督。
3.关于“按规矩、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从2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时间的“适应新常态、落实新要求、树立新形象、彰显新作为”主题教育活动,并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主要领导讲主题党课,干部职工专题研讨,知识测试,警示教育,演讲比赛,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同时,抽调20名领导和干部,组成5个督导小组,先后分4次对全县各镇区干部到岗、第一书记驻村、村干部值班坐班情况,以及县级各单位干部脱岗串岗、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21个单位和7名未到岗的第一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永寿县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试行)》《关于做好2016年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用制度约束权力,管住“关键少数”。去年11月份以来,先后有32名科级干部请销假情况登记备案,有黄健身、张松柱、丁永振等16名科级干部婚丧事宜申报备案。三是制定出台了《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纪检、公安、信访等单位对干部执行规矩和制度情况的信息沟通,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去年11月份以来,县审计局先后对常宁、渠子2个乡镇的4名主要领导进行任中审计,对人口委、食药局、安监局等县级部门6名主要领导进行离任审计。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转发了全市查处的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对全县干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14人。二是积极创新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设立意见箱,在永寿民情直通车网站设置举报专栏,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等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极大减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坚持日常明查暗访不间断的同时,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先后抽调22名干部、组成10个专项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商场、酒店、公路卡口,对节假日值班、公车封存、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共下发检查通报2期。四是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准则》《条例》;向500多名领导干部发放了《准则条例学习读本》,组织36个基层党委的56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举办了年轻干部培训班,对81名干部逐条辅导解读了《准则》《条例》内容,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五是重点围绕“三公”经费支出,不断强化对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先后查处张宗民、孙怀育等公款吃喝2起2人,袁建行、朱国强、陈建英等违规发放津贴4起6人,邵宗江、穆西焕、穆西朝等超标准接待2起3人,持续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在全县形成了警示和震慑。六是建立健全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纪律规定》《永寿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多项制度,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约束权力运行的良好氛围。
2.关于“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比较突出”整改情况。一是从3月10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扎实开展了“庸、懒、散、软、乱、贪”集中整治活动。先后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县林业局、地税局、农行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明显改进。二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成立了永寿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将全县贫困村划分为5大片区,抽调5名基层经验丰富的镇党委书记脱离原工作岗位,担任片区指挥部办公室专职主任。制定了“532”领导干部包抓帮扶机制,6000多名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开展了帮扶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在水利工作方面,投资567.09万元,实施永太镇郭村塬等7处供水工程,解决6镇20村9197人饮水安全问题。在教育工作方面,对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进行了市县校3级检测。在卫生工作方面,选派3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县内各医疗机构共组织培训 5期1200 余人(次)。县级医疗机构累计向基层卫生院下派业务人员13人,开展医疗技术3项,诊疗患者1500余人(次)。四是制定了《关于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行为进行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38种问责情形、9种问责方式和严格具体的问责程序,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开展不间断的监督检查等方式,积极摸排“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线索,切实纠正“为官不为”“廉而不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增强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了工作效能。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作为县委常委会议的常规列席人员,每次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并提出决策建议。制定出台了《重大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对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事项,由议题申报单位提出列席范围建议,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了县级四大家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听取县级四大家前两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两周工作打算,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相互沟通、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县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执行常委会票决干部和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修订了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办法,对县委常委会管理的所有职务拟调整的科级干部人选在常委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委管理的正科职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在常委会票决提名后,提请全委会票决,有效发挥了集体领导把关作用。特别是明确规定,票决干部到会人数达不到2/3的不开会,没有通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有争议、分歧较大的干部不表决。四是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在县交通局、住建局、教育局等9个单位开展“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较好地预防了“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
2.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填报时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组织全县522名在职科级干部认真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同时,专门抽调2名同志,逐一对每个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审签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先后责令38名填写不规范的干部进行了补填。同时,严格实行电子信息录入制度,把每个人的信息如实录入电脑,目前已录入了418名干部信息。二是从2016年开始,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制度,对拟提拔的原县质监局秋百锁、刘建库2名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抽查核实。三是结合科级干部集中轮训活动,分两批次对354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了辅导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人事调整,组织刘忠辉、贺亚斌、郝亦曼等33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四是对巡视组移交的县农业局局长来咏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查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部长对其进行了组织约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限期进行了补报。
3.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畅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去年开展的综合研判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掌握了解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情况,为干部交流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镇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加大镇区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县级部门党政正职一般应优先考虑有镇区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干部,提拔副科级干部应优先考虑镇区干部,在这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新提拔的副镇长人选全部为基层干部,镇领导班子成员中由乡镇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干部超过了2/3,从部门下派没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一律不提名党政正职,树立了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三是制定下发了镇换届工作方案和换届工作通知,对镇区领导班子结构、干部提拔交流、时限规定等作出了明确安排,在这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对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由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了重点交流,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干部原则上都予以交流,纪委书记干满一届,原则上予以交流,加大南部和北部乡镇、大乡镇和小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四是起草了《永寿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初稿,送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五是制定出台了《永寿县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县级综合部门、重要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科学化、常态化,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组织、人社、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各单位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组织力量,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摸底,严防趁单位机构变动和换届之际,突击调整中层干部。六是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遴选了55名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并先后举办了全县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年轻干部培训班。结合镇领导班子换届,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每个镇至少从大学生村官、事业干部和优秀村干部中提拔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三、强化时效意识,集中处理问题线索
重点围绕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目前,涉法涉诉及其他类的2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协调处理(其中县委办9件、政府办17件、公安局1件)。纪检监察类的问题线索,县纪委负责查处的39件信访问题(其中重复信访2件,实为37件),已初核37件,对御驾宫信用社原主任薛胜利滥用职权、监军镇双星村党支部副书记安军生私自扩大庄基地等14个问题进行了了结;对渠子镇八寨村党支部书记李文选变卖村集体资产、豆家镇教育组原组长刘胜利将豆家中心小学相关工程交由亲属建设等23件案件进行了立案;对永平镇底角沟村党支部书记吴小彬村级财务不公开、马坊镇马坊村党支部书记李金峰家庭收入来源不明等22件案件已经结案;对履职不尽责的常宁镇油坊村党支部书记王公社,以权谋私、虚开发票多报费用的常宁镇袁家村支部书记袁解放等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豆家镇杨家岭村村干部骗取并私分“三告别”项目款的相关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按照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要求,摸排梳理出问题线索6条,县纪委将对问题线索任务予以分解,集中力量进行核查。
四、坚持久久为功,深化巩固巡视成果
下一步,县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的要求,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章立制步伐,以更实的作风、更严的举措,不断推动全县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主体责任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各级党委强化主抓意识、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同时,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对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我县的案件线索,认真查办,决不姑息。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保障机制、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树立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完善选人用人责任倒查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匡正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关心和重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继续完善“四荐四考三公开两票决一否决”公开选拔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四是全力保障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支持各级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执纪机关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遇到的困难,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坚持严字当头、管处用力,抓平时、抓苗头、抓预防,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监管,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干部守住严和实的底线,以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途径进行监督,让干部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习惯在“全天候探照灯”下工作生活,全面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违反规定的事情发生。同时,对于一些工作消极、缺乏锐气、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领导干部,县委将通过加强批评教育,强化考察考核,适度进行调整的办法,进行督促和激励,推动党员干部积极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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