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蒲城县进行了巡视,3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蒲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部署,迅速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整改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中心学习组会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针对反馈的两方面4大类14个问题提出58项整改措施,实行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五明确”。县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听取督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20次督查、4次暗访,督促各镇、各部门从严从实、持续用力整改。
二、直面问题,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下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权重。从严执行落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追究办法》,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工作写实、定期报告、台账管理等制度,成立17个专项督导组,对落实情况“一月一督查、两月一通报”。建立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审计等部门每月一次案件线索整合研判机制,调整充实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县纪委监察局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13个议事协调机构。整合各镇、县直部门和双管单位的办案力量,建立统筹联动办案机制,提高纪检干部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36件,党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意见》,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制定了“一把手”不分管人财物、离任阳光交接、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建设,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研判。制定加强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绩效考核《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坐班值班等文件制度,严格实行“一月两次暗访、一月一次联评”考核记实制度。制定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整顿提升实施方案》,细化量化为12项整改措施,突出抓好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阵地建设等重点工作,促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共享平台,资金拨付信息与检察院联网共享,跟踪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确保精准投用。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违反市委“约法三章”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肃纪律要求持续改进作风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文件数量,以会风文风带动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修订完善《蒲城县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等10项制度,抓住节假日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频次,扎实开展公款消费、“三资”管理、大操大办转入地下等12项专项整治,持续用力正风肃纪。突出对农村和基层执法、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微权力”的监督,制定出台《蒲城县重点项目(工程)跟踪督办问效问责暂行办法》《蒲城县机关(单位)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在27个窗口服务部门和社区设立效能投诉服务台,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14件,党政纪处分14人。为了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录制“面对面—11项《意见》”专题《电视问政》6期,92个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民报告”工作,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询问、视察、评议等活动,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三)巡视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高度重视省委第九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已办结1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4人,组织处理(辞退)1人,移交司法机关5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健全机制,夯实责任,推动整改与当前工作“两促进”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抓住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契机,深化思想认识,从严履行“两个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持续用力抓好整改,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县镇集中换届相结合,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整改成果,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向省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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