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行药品“三统一” 破解“看病贵”
打印

    群众之所以“看病贵”,经过层层加码的虚高药价是一个重要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省今年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也把此作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一项创新举措着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在咸阳市新兴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遇到了来买药的市民侯天胜。侯师傅说,自从实行了“三统一”,药品价格明显下降,有的药甚至比药店还便宜。夏天天气变化大,家里人需要什么药他都可以方便的到这来买。

    咸阳市民侯师傅说:“氟哌酸夏天常用,治拉肚子消炎,原来卖1块多钱,现在卖9毛,挺实惠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价让侯师傅觉得便宜,是因为省上实行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政策。统一采购是指以省为单位面向药品生产企业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各市公开招选配送企业,只收取5%的配送费用;统一价格为各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品进价零差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加成由政府补贴。今年2月,在纪检纠风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我省完成第一次统一采购公开招标,中标的1000多种药品零售价格与国家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6%。从三月份启动统一配送以来,累计为宝鸡、榆林、咸阳等五个试点市的乡镇和社区等公办医疗机构配送“三统一”药品2068万元。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荣杰表示,药品三统一是我省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中间环节,改变了药价虚高的现象,实现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让广大群众用上安全价廉的药品。

    据了解,目前省上相关部门正在准备统一采购的第二次公开招标,以弥补第一次招标药品品种的不足。西安、渭南等剩余6市区配送企业的遴选计划于8月完成。到年底,全省所有公办基层医疗机构都将实现药品“三统一”。

文章来源:西部网


上一条: 延安乡镇基层单位公务接待不再“下馆子”
下一条: 陕西省积极推行电子化 实现阳光采购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