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纪委扩大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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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岐山县纪委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定推进”的思路,今年4月份在京当乡张家村和祝家庄镇小强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又在全县14个乡镇集中一月时间开展扩大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
    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是岐山县纪委全面落实省、市纪委“5+2”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纪委检查、协调、指导,各乡镇具体管理、考核、实施。县上给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年办公经费1000元,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90元,报酬、经费一季度一发。所有经费都由县财政解决,县纪委负责监督实施。
    目前,全县27个扩大试点村按照统一标准、规定程序正开展工作。从先行试点的两个村来看,村民监督委员会解决了许多农村两委会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化解矛盾、征收农合、医保款等方面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由于监督委员会成员都是村里德高望重、坚持原则、群众基础好的人担任,办公经费又由县财政负担,所以此项工作深受乡、镇、村及广大群众的欢迎。
岐山县14各乡镇,144个村,县纪委提出“今年搞试点、明年大推广、后年全覆盖”的目标,要求今年试点及扩大试点达到乡乡镇镇都有,明年达到60_70%,后年实现全县每个村全面覆盖。
 

文章来源:岐山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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