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四措施选举建立首届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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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规范社区权力运行,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强化四项措施,通过集中选举在全县建立了首届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将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规划,成立了以街道办党委书记为组长,街道办主任、人大联络组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社区首届居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建立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作用等内容,利用县有线电视台、广播、专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为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就选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召集社区支部书记和相关干部进行了选举工作动员及培训,确保了全县首届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统一时间,规范选举。制定了《甘泉县首届社区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首届居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要求各社区党支部严格按照前期准备、组织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及时公布居民监督委员会任职条件、职位设置和居民代表名单,严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全县统一时间召开选举大会实施选举。选举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四、建章立制,完善提高。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协商议事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促使居民监督委员会积极、正确、规范地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了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理顺了各项工作关系,切实加强对社区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财务开支审批等工作的监督,切实为社区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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