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在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中,坚持把监委会的组建作为试点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工作中坚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提名关”,在监委会成员的提名前,由镇纪委和村党支部,针对该村实际情况,确定监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小组长会议,征求对任职条件的意见,推选5名德高望重的党员,和村民小组长一起深入农户征求意见,根据得票数次序确定5名初步候选人。二是严把“审查关”,初步候选人确定后,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备案,乡镇党委派组织、民政、纪检干事进村入户考察,逐一审查后,对初步人选做出批复。三是严把“公示关”,对初步人选确定后,村党支部在村部、村小学、每个小组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四是严把“选举关”,选举时,每10户农户选举1名群众代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选举会,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然后依照得票数确定前3名为监委会成员,监委会成员当会选举产生监委会主任。通过“严把四关”,广大党员群众认识到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建好组织是基础、选好监委会主任是关键,促进新农村建设是根本目的。目前,全县共有11个村开展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建立的村民监督委员会都能积极履行村务监督职责,先后共召开议事会15次,实施村务监督20次,在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农资发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村民纠纷调解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切实发挥了村级“小纪委”的监督作用。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