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导按:自2006年9月,渭南市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在全国诞生第一个村民监督委员会至今,经过三年多的发现、培养、宣传和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中省的充分肯定。2009年12月22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增加了村务监督机构,填补了对村民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监督的空白。至此,杨家陇村首创的村民监督制度被正式立法。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地预防了农村干部腐败,架起了干群联系的桥梁,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了农村和谐稳定和发展。为配合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和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质量效果提升年”活动的开展,集中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基层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设和谐新农村。渭南市纪委和渭南日报社联合,开办本次——“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系列报道专栏。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系列报道之一
初夏的渭北,瓜果飘香,麦浪随风荡漾,到处闪耀着丰收的喜悦。
5月27日,中纪委委员、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朱保成率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以及四川、重庆、甘肃、河南、宁夏、湖北、山西等省农业厅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深入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考察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运行情况。
“村民参与村民管,监督好比电子眼,群众心中有杆秤,能使干部讲廉政。”当村党支部书记杨积淼用群众生动的评语夸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时,前来考察的各级领导都笑了。按下来,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群众的发言更是朴实生动。朱保成听后连连称赞:“是我听到的最好的汇报。”他要求随行记者将群众发言整理报道,用群众丰富的语言和智慧更好地宣传村民监督委员会这一全国首创的经验和作法。
人常说,民意大于天。33年前,发端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引发了中国农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揭开了农村改革的新篇章。2006年,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在全国首创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则推进了中国农村民主监督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2009年,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一经全省推广,就以星火燎原之势展开,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如今,走进东秦农村,到处可以感受到以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滚滚热潮和建设和谐新农村的生动画卷。
杨家陇创建“村民监委会”
杨家陇村位于澄城县城北14公里处,澄赵公路穿村而过,全村共有5个村民小组,308户1386口人,总耕地面积4350亩,是地道的渭北旱作农业区。
2003年2月,杨家陇村党支部书记杨积淼通过努力,促使在外致富的村民苗根发回村投资150万元,在村里办麻纺厂。“厂子建在村上,村民不出村就可以打工挣钱了。”杨积淼说,偏僻的农村,要吸引企业就要有点优惠条件,于是村上把荒芜的旧祠堂无偿提供给麻纺厂使用。可一些群众不理解,认为用祠堂建工厂不吉利,认为村上这样做一定是老板给村干部塞钱了。有的人给乡上、县上写匿名信,说这是“名为招商引资,实为个人招财进宝”。一时间,村内风言风语四起,村民怨气冲天,村干部委屈难言,麻纺厂建设陷入僵局。
当村干部30多年,杨积淼一直有一种愿望,就是干工作能得到人们的理解和信任。怎样取得群众信任办麻纺厂?他琢磨着想成立一个群众信任的组织,把自己和村干部监督起来。他经过反复思考,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议,由群众推举一些德高望重、议事能力强的人,组成一个监督委员会,监督村上的各项工作。
最初,他们把这个组织称为“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村干部把招商引资的原因和整个操作过程详细地向议事会代表们汇报,接受代表们的监督。然后由代表们分头上门入户向群众介绍情况,解答群众的疑惑,很快化解了群众的怨气,保证了麻纺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杨积淼说,麻纺厂建成后,工人全是村上的农民,最多时安置劳动力60多人。除了让村民不出村打工挣钱外,麻纺厂还为村上办了许多公益事业,并带动了村上的经济发展。现在,农民年人均收入达3500元,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此后,在乡党委、纪委的具体指导下,村上大胆创新,在群众代表中选举产生了5名委员,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在向村党支部和广大群众负责的前提下,独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村上各类重大事项的决策,全面监督、协助搞好各项重大政策的落实,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及时向两委会反馈村民意见、建议和要求,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也提高了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使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从此,杨家陇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也成为村上的“三驾马车”之一开始起跑。“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各司其职,使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逐步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稳定和发展工作。
杨家陇村经验全省推广
2006年夏天,澄城县委书记吴蟒成到杨家陇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调研,了解到村上建立村民监督组织的做法,立即指示罗家洼乡党委总结杨家陇村的经验,在全乡进行试点。
在发现、总结、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吴蟒成认为,近年来影响农村不和谐、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特别是中央加快新农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以后,一些村级组织在招商引资、土地调整、落实政策中,不讲民主、不讲程序,花糊涂钱、记糊涂账,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事件频发,村上经济倒退,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而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干部素质的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吴蟒成说,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农民群众的创造,是适应当前农村发展需要的产物。它可以有效监督干部的行为,让群众充分行使参与村务管理的民主权利,从而化解干群矛盾,为农村发展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006年9月,得到县委书记吴蟒成,副书记、县长郭永峰的重视和批示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宏运带队到罗家洼乡抓试点总结。杨家陇村挂牌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村民监督委员会”,随后在全乡21个行政村推广。
2007年12月13日,澄城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普遍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现场会,在全县总结推广罗家洼乡试点经验。
2008年,市委书记梁凤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多次到澄城县调研。梁凤民对总结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了具体批示。郝宗友带市纪委工作组深入杨家陇村指导工作开展,抓全市试点工作。当年9月,渭南市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现场会在澄城召开,现场观摩了杨家陇村等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
2009年2月17日,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市委书记梁凤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陪同下,到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和韦庄镇魏家斜村调研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在详细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管理制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杨家陇村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的发言后,郭永平认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弥补了现行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缺陷,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化解了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此行后,省纪委正式起草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向省委报告在全省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省委书记赵乐际,副书记、省长袁纯清,副书记王侠对此高度重视,分别批示同意省纪委的建议。
2009年2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村民监督委员会从最初一个村农民群众的创造实验,最终正式进入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层面。
2009年3月4日,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首创人,杨积淼在陕西省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培训班上,向参加会议的省、市、县纪委领导干部介绍了他们创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经验。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制度是陕西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陕西省纪委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中群众参与度最广的一项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这一新生事物一经推广,就在全省快速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2010年,陕西省纪委要求,力争当年实现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全省行政村百分之百覆盖。
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可靠保障
他们并非村干部,却可以直接查账,监督村级财务管理;他们并非上级领导,却拥有对村务活动中不合理事项的否决权和对不称职村干部的罢免建议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为促进新农村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过去村级事务缺乏有效监督,一方面给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留下可乘之机,一方面形成群众对干部的偏见和误解。杨家陇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振民在座谈时说:过去说到村干部“不偷都是贼!”,造成“卖醋的说一斤,买醋的说八两”的对立情绪。这种状况不仅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也严重挫伤了正派工作村干部的积极性。
澄城县罗家洼乡上马店村党支部书记李建忠前些年积极筹款,举债14万元为村里打了一眼机井,村民却说他从中捞了许多好处。2007年,村“两委”决定硬化村主干道路时,李建忠虽想为村民办实事,但却顾虑重重。村里成立了监委会后,既帮助他解除思想顾虑,又向群众做解释工作。李建忠又挑起了工作重任,村民也踊跃捐款,很快筹集到11万元资金,在监委会的全程监督下,工程按时保质完工。村民敲锣打鼓庆祝:“村里给我们修了一条‘透明路’、‘放心路’、‘致富路’。”
过去群众有意见想说不敢说,有时说了不仅不起作用,还招来干部的打击报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群众有了提意见的方便渠道,干部能及时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干部群众拉近了感情,形成了发展的合力。
杨家陇村过去每年机动田承包的费用,几乎都被各组组长平时花费掉了。2007年村上根据群众的意见,不另设组长,改由村干部兼任。机动田承包时,监委会参与,召开村民大会,现场承包,现场算账,现场将承包款分配到户。今年承包款分配时,有村民反映分钱的总人数不对。监委会立即找到村会计,核计后发现没问题,及时给村民作了解释,化解了群众的疑虑。
安里乡高槐村有三个自然村,两个自然村群众吃上了自来水,还有居住在六组的群众靠天吃水,为了解决六组群众的吃水难问题,村两委会经过研究,决定给六组群众修建水塔一座,为了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从筹资到工程的招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动参与,全程介入,使工程的造价由原来预算的6.2万元压缩到5.5万元,节省资金7000元,改变了以往群众不信任,干部出力不讨好的格局,提高了党支部的凝聚力,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寺前镇面对新农村建设中项目资金管理难的实际,在全镇推行“五笔会签”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村上财务收支,有效杜绝胡支乱花现象的发生。全镇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出不合理开支46万元,全部未能入账报销。
雷家洼乡柏门村为了壮大集体经济,计划引进外资建一个千头肉猪场。村民则提议建设扩繁猪场,为农户提供良种猪苗和防疫服务,实现农户、企业、集体三赢。通过监委会的反映和协调,村委会和企业采纳了村民的意见,一个现代化千头扩繁猪场很快建成投入使用。
“初任村官是好人,真抓实干成能人,一经宣传成红人,放松监督成‘狂人’,发展下去成罪人。”农民群众编的这个顺口溜,生动地反映了村级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影响。由于缺乏有效地监督,村级组织权力过度扩张,村干部权力得不到约束,违法乱纪行为频繁发生。2006年、2007年,澄城县有16名村级干部在惠农资金的落实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2007年,罗家洼乡21个村建立监委会后,全乡上千万元的惠农资金没有出现任何违纪问题。自去年以来,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共收集群众意见310条,实施监督事项180个,提出质询意见510条,上级划给全县的支农惠农资金和新农村建设基础项目,都做到了监督到位、程序公开、运作规范。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创设推广,使村级干部权力监督制衡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明显下降,大量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全县农村呈现出风清、气正、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村民监委会制度被国家立法
村民自治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的政治形式。1982年我国宪法正式确定村民自治制度,1988年《村民组织法》以试行的方式发布实施,1998年全国人大重新修订《村民组织法》并正式颁布实行,至今已十年有余。
澄城县的实践证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填补了当前村级监督体系的一个空白,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一个完善。
澄城县作为全国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发源地,不断建立健全此项制度,在推广这块“试验田”成果的同时,不断开发着这块“试验田”。目前全县共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266个,共有监委员会成员1006名,其中党员370名,退职的还乡干部95名,原任村干部312名。
澄城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宏运介绍,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由群众首创,自下而上,由点到面,逐级推广。经历了萌芽探索,试点建立,全面推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各级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监委会开展工作有效途径,抓制度、抓调研、抓示范、抓亮点、抓效果,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
澄城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在创新发展中,受到了中、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指导。
2009年4月27日,中纪委法规室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谭焕民一行的调研组到澄县专题调研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后认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设计比较合理,试点经验成熟,填补了对村民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监督的空白。经中央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监察部向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发函,提出在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增加“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相关内容的立法建议。
2009年12月10日—11日,渭南市纪委召开为期两天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流座谈会议。会议确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质量效果提升年”活动。
2009年12月22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增加了村务监督机构。至此,杨家陇村首创的村民监督制度被正式立法。
2009年12月23日,渭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做客陕西人民广播电台《秦风热线》栏目,就澄城县创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接受现场访谈,在全省进行宣传。
4月21日,以中纪委五室副主任杨青录为组长的考察组一行,到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调研后指出,杨家陇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创新,受到中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肯定,这项制度的创立,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具有历史性意义。
杨家陇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创立,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打开新的天地。无疑,它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也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文章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