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狠抓六个关键环节,全面推动建立村监委会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通力协作的领导体制。二是制定办法,明确要求。结合县情,制定下发了实施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形式、职责权限、工作待遇、监督制约和工作要求。三是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利用县电视台、村广播等媒体,对建立村监委会知识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要求每个乡镇选取1个以上行政村作为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相互交流学习。五是规范程序,严格要求。规定了村监委会组成人数,严格按照成立选举委员会、公布村民代表名单、提出初步候选人、乡镇党委审查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实施选举、报乡镇党委备案的程序规范选举,严把“用人关”。为了便于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拓展信息源,117个村民监督委员会均设立征求意见箱,各村在醒目位置设置征求意见专用箱,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将汇总情况及时反馈。 甘泉县为确保村监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了《甘泉县村监委会监督村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村民监督反映事项受理登记制度》、《村民监督反映事项分类办理制度》等制度,使村监委会成员能更好地把握村监委会的监督“尺度”,更加有序地开展监督工作,防止监督流于形式,确保村监委会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位,从源头上堵塞农村监督体制上的漏洞。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行以来,全县村监委会共受理群众反映各类事项511件,给村“两委会”提出建议368条,被村“两委会”采纳建议342条,纠正不合理支出金额27.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6万元,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