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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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近日,蒲城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试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并召开全县推进会,对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标志着蒲城县此项工作拉开了“序幕”,正在全面推进。
    省、市安排意见出台后,蒲城县委常委会及时研究、部署、安排推行工作,下发了《意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民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具体负责,牵头协调此项工作。针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任务重、时间紧的现状,蒲城县要求各乡镇党委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周向县纪委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文章来源:蒲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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