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在农村全面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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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韩城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在韩城市全面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以有效的手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总体思路,利用一年时间,基本实现四个目标:(1)、初步形成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2)、逐步形成村民权益的自我保障机制。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3)、结合各村“两委会”干部素质情况,积极、稳妥、全面推进,争取年内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4)、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运作管理,做到“六有”,即: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运转有程序、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章子。
同时村民监督委员在机构设置、任职资格、产生程序及任期、职责权限、运作程序、制约与保障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安排。

文章来源:韩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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