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市纪委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日前,佳县653个行政村均已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机构,每套机构都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章程、有完备的监督资料等,并且建立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包括工作例会制、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评制度、工作登记备案制度、申诉救助制度、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等。
据悉,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重点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村级民主决策、村级财务公开情况,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村级债权债务、合同履约情况,收支票据和印章印鉴使用情况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对于该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高村级民主自治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