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纪委“五五”措施保证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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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在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过程中,提出了“五有、五制、五公开、五不准和把好五关”的具体措施,全面保证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落实。
    在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察局及时转发了市纪委《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到基层检查工作一律在“廉政灶”就餐,并提出了“五有、五制、五公开、五不准和把好五关”的具体要求。“五有”即有固定地点,保证公务接待有一个较好的环境;有必要设施,如灶具、防尘、防鼠、防腐等设备;有运行保障资金,公务接待经费应纳入乡镇财政支出预算;有管理机构,乡镇要明确一名主管公务接待的领导;有一套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确保公务接待安全、卫生、有序运行。“五制”即实行管理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灶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主管领导审批制,公务接待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领导不在时,需电话请示,随后补齐审批程序;公务接待清单制,必须填写有关审批的表格,作为会计核算报账的依据;资金开支“五笔会签”制,“廉政灶”费用开支,一律实行经五笔会签;“廉政灶”收支接待情况实行季度公示制。“五公开”即公开饭菜品种、公开饭菜价格、公开营业时间、公开每月营业收支情况、公开本月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如接待时间、来人、事由、审批领导、接待领导、陪餐人员及费用等)。“五不准”即不准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饮食安全;不准高于市场餐饮价格,要薄利经营;不准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准公务接待期间饮酒;不准在县境内经营性餐馆从事公务接待活动。把好“五关”即财政部门直接负责乡镇公务接待监督,要实行季度检查抽查,对公务接待支出经费增长幅度明显的,要及时提醒,视情节督促整改,把好支出控制关;县会计核算中心要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不予报账,把好报账关;审计部门要结合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将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作为审计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通报,把好事后监督关;县纪委将乡镇公务接待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平时监督和年终考核,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把好全程监督关;各乡镇负责审批公务接待的领导要从严审批,杜绝私自或擅自用公款接待,随意扩大接待规模,提高接待标准,切实把好接待审批关。
    截至目前,该县8个乡镇以及县委、政府、林业局等5个部门均已经建立了“廉政灶”,共接待各级领导干部检查调研75批次933人,节约资金21586元。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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