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四明确两加强”推行廉政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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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推进乡镇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反对铺张浪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宝塔区做到四个明确,坚持两个坚持两个加强,在各乡镇全面推行了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一是明确办灶对象。目前全区20个乡镇3个办事处中,19个乡镇建设了廉政灶, 1个乡镇、3个办事处实行了饭店定点接待,自办灶和定点饭店接待均按照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标准执行。二是明确接待对象。各级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确需用餐的,一律在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就餐。三是明确就餐食材。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用餐原料坚持就地取材、体现地方特色、注重服务,接待时一律不准上酒,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三是明确就餐标准。各乡镇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就餐费对镇上干部按照每人每天3至5元不等收取;公务接待单人单餐限额20元以内,不得超标准接待;四是明确经费来源。各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的年度公务接待费在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公务费中统筹安排,并严格控制接待费增长。炊事员报酬及燃料、水、电、卫生用品等日常消耗费用列入乡镇的财务支出。五是加强灶务管理。各乡镇 “廉政灶”日常公务接待应由主管领导负责审批,确定专人管理。建立了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登记制度,实行一事一结和定期公开;建立乡镇公务接待室“廉政灶”公物管理制度、材料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安全廉洁正常运行。六是加强检查考核。宝塔区把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乡镇,一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接待方、被接待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以来,全区各乡镇公务接待费用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左右,有效地制止了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同时也提升了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文章来源:宝塔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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