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奢侈浪费行为,培养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廉洁从政的作风,今年以来,佳县20个乡镇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改革乡镇公务接待工作,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要求各乡镇统一建立机关食堂,承担公务接待职能,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务接待管理,节约公务接待费用、减轻乡镇财政负担,有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严格“廉政灶”建设标准。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硬件设施齐全、接待审批规范的要求,加快“廉政灶”建设工作。在“廉政灶”建设规模、设施配备等方面,因地制宜,从严控制经费投入,坚决杜绝奢靡之风。
三是规范“廉政灶”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各乡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批,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公务接待流水账务,实行不定期公开。建立健全与乡镇公务接待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接待登记、食品采购、成本核算、接待费用审核报销等相关配套制度,保证机关“廉政灶”的正常运转。今后,凡上级党政机关赴乡镇检查考核、调研等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按有关标准在“廉政灶”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
四是建立“廉政灶”长效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解决乡镇机关“廉政灶”经费。对“廉政灶”的公务接待费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增长,对违规发生的接待支出,坚决予以追究。
五是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县纪委将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乡镇机关“廉政灶”运行情况、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接待费超限额管理,或对于违反规定超标准进行接待、铺张浪费的,对乡镇相关负责人实施问廉问责问效。
文章来源: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