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全县18个乡镇建立“廉政灶”,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乡镇人员一律由乡镇主管领导审批,统一在乡镇机关“廉政灶”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安排接待,对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作了统一规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公款大吃大喝歪风,增强乡镇机关和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意识。
2010年,各乡镇廉政灶开支86.008万元,同比节约率为21%,取得良好成效。
文章来源:横山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