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全面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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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工作,大力弘扬节约务实作风,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合阳县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该县要求各乡镇在建立和实行 “廉政灶”制度过程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紧密结合所属地域及经济发展状况实际,在“廉政灶”的建设规模、设施配备、经费投入、炊事人员的配备数量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立足实际作出适当规定,并及时建立健全与乡镇公务接待相适应的卫生管理、接待登记、食品采购及验证、被接待人员缴纳餐费、接待费用审核报销、食谱公开和定期核算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不得搞“一刀切”。对建立“廉政灶”所需厨具、餐具等硬件设施经费由县财政一次性投入予以保障。
  同时规定,今后,凡省、市(区)、县各级党政机关赴乡镇执行检查、调研等工作任务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廉政灶”吃份饭或工作套餐,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就餐费用,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
  为确保“廉政灶”制度强有力地落到实处,该县由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了领导包抓推进制度,并将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通过开展不定期督查和集中检查,严肃追究工作不落实的典型人和事。同时,利用网站、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廉政灶”制度,广泛进行“节俭”教育,营造浓厚的崇廉尚洁、厉行节俭的工作氛围。
 

文章来源:合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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