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公务接待请到“廉政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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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岚皋县纪委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规范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要求全县乡镇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在机关“廉政灶”吃工作餐并自付餐费,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
    该县在2002年初,就推行了“乡镇廉政灶,村级零接待”制度,县上对每个乡镇给予了一定的补助,用于廉政灶建设。按照县上要求,各乡镇均成立了“廉政灶”,建立健全了财务结算、食品采购、卫生防疫、炊事员职责等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去年,县纪委又出台了“五条禁令”,重点规范公务接待,明确要求干部下乡必须随伙就餐,严禁同城吃请。
    目前,该县所有乡镇机关“廉政灶”已经达到了“三有”标准,即有2-3间以上专用房屋、有一名专职炊事员、有健全的硬件设施。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不供烟酒,严控陪餐人员,按成本收取就餐人员餐费。通过推行乡镇“廉政灶”制度,各乡镇平均压缩接待费用60%以上,有效纠正了公款吃喝歪风,遏制了腐败的滋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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