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为了进一步减少基层乡镇(办)在各类公务接待中出现的额外开支,节约政府财力,在全区范围内力推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制度要求各乡镇(办)在建立和实行 “廉政灶”制度过程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紧密结合所属地域及经济发展状况实际,在“廉政灶”的建设规模、设施配备、经费投入、炊事人员的配备数量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立足实际作出适当规定,并及时建立健全与乡镇公务接待相适应的卫生管理、接待登记、食品采购及验证、被接待人员缴纳餐费、接待费用审核报销、食谱公开和定期核算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同时要求,今后赴乡镇执行检查、调研等工作任务确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廉政灶”吃份饭或工作套餐,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就餐费用,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
我区还将“廉政灶”制度建设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通过不定期督查和集中检查,追究工作开展落后的人和事,确保此项工作迅速开展,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临渭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