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构筑“四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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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对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写入了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律十七届三次全会上要求我们,务必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
    一、惩防体系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联系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就要求惩防体系建设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造出经得起人民检验的业绩。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要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切实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会各界的关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积极为群众监督创造便利条件,发挥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方面的作用。四是要查处典型案件,严格执行党政纪律,对那些阳奉阴违、我行我素者,热衷“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者,强调部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者,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二、惩防腐体系的现状
    一是教育的效果还不够优化。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消极腐朽思想容易对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侵蚀,甚至动摇他们的理想信念,但由于教育的机制、方式、措施未能得到充分的改革和创新,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教育失效的问题。
    二是制度的网络还不够细化。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新问题、新变化层出不尽,但制度适应时势要求的步伐相对滞后,有的制度还不完善,有的方面缺少制度,出现了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
    三是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强化。在管财、管人、管事的重点领域,最容易诱发和产生腐败行为,但由于监督的意识淡薄、监督的体制还不健全,监督的方法还不得力,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乏力的问题。
    四是惩处的决心还不够硬化。对于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些只做表面处理,而没有做到深度预防,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对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只一味施教以宽,而没有做到惩处以严,使腐败在同一领域、同一部门反复回潮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探索
  近年来,富平县立足县情民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在构建县级惩防腐败体系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逐渐理出了“以人为本 、构筑四维体系”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新思路 ,开创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一)立足教育,夯实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努力建立领导干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富平县始终坚持“教育为先”、“以人为本”, 完善教育机制,创新教育方式,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1、完善廉教网络。首先是充分发挥互联传媒作用,开通《富平廉政网》,内设要闻快递、工作动态、廉政文化、案件管理、纠风治乱、网上举报等20个板块35个栏目,成为全县反腐倡廉舆论宣传的阵地,党务政务公开的窗口,纪检干部学习交流的平台。其次是富平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广电局等16个单位携手合作,建立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自的责任。由县纪委牵头,各成员单位以及乡镇、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通力协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大宣教氛围,取得较好成效。
    2、突出教育重点。在开展廉政教育中,富平县注重教育的对象和内容。在教育对象上突出以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新提拔干部的廉政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经受起考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创新教育方式。为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富平县在完善和创新教育方式上作出了积极探索。一是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县党政一把手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中围绕“勤廉为民、科学发展”讲授廉政党课,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开展廉政学习。二是完善党校定期培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及党校举行的其他干部培训进行党风廉政培训。三是倡导廉政文化建设。播廉政公益广告、开辟廉政专栏、发廉政短信、进行警示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树荣辱观,唱正气歌”演唱活动,并指定县文化局、教育局、国税局、杜村镇等部门和乡镇,以演唱内容为素材,进行录像制碟,送廉戏下乡等形式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总之,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做到不想腐败。
    (二)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建立领导干部“不能为”的制约机制
在制度建设上,富平县从“权、钱、物”入手,始终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机制。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钱、管人的长效机制。
    1、规范权力运行。富平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的运用。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对新增、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同时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予以公开,将我县原涉及35个部门、109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了43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17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同时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从建立廉洁政府、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出发,在县直单位深入开展以工作告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全面问责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有效地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效能。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严密的管理约束机制。
    2、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推行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实现县公安、交通、工商等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交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办非税收入开票窗口和汇缴结算专户,从源头杜绝了单位自收自用、私设小金库现象。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实行“采、管、结(结帐)”三权分离,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了对部门在资金运行上事前、事后审计制度。
    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任用上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群众公认、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用人标准,执行提拔任用干部由群众推荐,纪委监控,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等程序。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制止带病提拔和用人腐败,提高了干部任用上透明度。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网络,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选人用人,用制度管钱管事,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促成监督合力,努力建立领导干部“不可为”的监督机制
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中,富平县坚持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组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系统和管理机制。
    1、突出核心,加强党内监督。富平县始终把党内监督作为监督的核心来抓。出台了《关于加强科级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富平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实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19名有监督能力、敢于监督的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监督员的汇报,及时掌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2005年以来,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而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14名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促进了党内监督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
    2、突出重点,加强专项监督。一是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县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对机关干部上班在岗情况督察,到茶楼宾馆进行明查暗访,如发现有上班时间喝酒、赌博的,一律先就地免职,再依纪查处。二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县纪委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清理“小金库”的通知》,每年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专门清理单位帐外帐、公款私存、截留和坐支应交未缴财政专户等问题。三是加强涉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涉及农民用水、用电、建房等乱收费行为。四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每年开展两次行风评议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部门、各行业依法行政、公开执政、优质服务。
    3、整合资源,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加强群众监督。富平县从不断拓宽群众的知情渠道、监督渠道出发,抓好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各单位建立公开栏,定期向社会公布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成立“投资环境举报中心”、“信访举报中心”,设立投诉举报24小时值班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和情况反映。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用好报刊、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送法下乡和信访下乡活动,廉政教育进机关、社区、村镇、企业和学校。三是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
    (四)从严惩治,整体推进,保持强劲态势,努力建立领导干部“不敢为”的惩处机制
近年来,富平县加大惩治力度,狠抓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在全县形成了强劲的反腐败高压态势。
    1、严厉查处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处腐败分子。2005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05件,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205名,其中12名科级干部受到处理,16名党员干部被开除党籍,9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共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富平县纪委案件查处工作连续10年在渭南市考评中蝉联第一。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并对其他腐败分子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2、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目前群众反应突出的问题,富平县对干部借公款长期不还、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处理了长期借款不还的违纪人员,对数十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查处,清退教育各种乱收费金额30余万元,检查涉药单位1500多家,查处非法行医197户,超范围执业98户,依法取缔55户,关停142户。并对腐败分子进行了经济处罚,限制其从业资格。同时纠正了少数部门存在的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3、严厉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近年来,富平县实施“工业立县、产业富民”发展方略,实现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化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县纪委成立了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近年来严肃查处了县安监局领导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贿受贿等案件,王某被开除党籍,其他两位局长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追回违纪资金24万多元。严厉打击了个别干部吃、拿、卡、要现象,有力的保护了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形成了违纪必受惩处的社会氛围,使企图违纪者望而生畏,不敢以身试法。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探索建立县级惩防腐败体系中,富平县从改进作风、推进发展、促进和谐、爱护干部、守护纪律、维护大局出发,筑起反腐防变的钢铁长城;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逐渐建立起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惩防腐败体系,以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共推进,齐发展的县级惩防腐败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可腐败”“不敢腐败”的问题, 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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