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工作规划》 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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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11月28日,省纪委在省地税召开了“贯彻《工作规划》 促进制度建设”现场会。
   今年4月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出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省地税局党组适应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把贯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融入到地税工作全面建设之中,有许多特色和亮点,尤其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税收工作全面发展的成功经验,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在地税局召开“贯彻《工作规划》,促进制度建设”现场会,主要是总结学习先进经验,推进省直各厅局把贯彻《工作规划》的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现场会上,省地税局局长姜锋同志全面介绍省地税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是在促进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省地税局在抓好制度制定的同时,更注重抓制度的落实,坚持做到制定制度和落实制度相统一,有力地提高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促进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科学操作和规范运行。与会同志观看了反映省地税局《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地税工作全面发展》的多媒体演示片,参观了省地税局惩防体系建设剪影、廉政文化角、税务网络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成果。
    现场会上,省纪委常委、副厅长貟军同志作了讲话。他认为,目前我们要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不断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检查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惩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他指出,省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靠制度反腐”的重要意义,提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加强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客观需要,是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根本保证。同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特色。我们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商洛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安康市纪委推行点名接访制度; 延安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问责问廉问效”制度;榆林市推行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评议制度;澄城县纪委推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制度,这些都体现了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丰硕成果。他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理清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思路,坚持有用、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确保在实践中行得通,用得上,靠得住,发挥制度建设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应有作用。树立“重在建设”的理念,树立服从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坚持突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新水平。总之,制度建设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要在实践中积极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新的贡献。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分管领导,省纪委有关室处负责同志和省地税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省纪委警示训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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