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岩对实施纲要起草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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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起草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去年初,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作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确定为中央纪委监察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研讨活动,为起草《实施纲要》奠定了基础。5月中旬,中央纪委监察部成立了起草《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由宣教室牵头,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法规室、党风室、审理室、纠风室、研究室八个厅室抽调人员参加起草工作,确定了31个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纪检监察机关作为重点参与工作单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特别是官正、何勇同志高度重视起草工作,多次听取汇报,进行指导。7月下旬和9月上旬,中央纪委监察部4次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分别听取了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等37个部委的50多位领导同志的意见,为起草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组深入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山西、中国社科院、国资委、教育部等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30多次,听取400多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各地研讨成果的基础上,起草组经过五个多月的工作,数易其稿,形成了《实施纲要(送审稿)》,报官正、何勇同志批准后,形成《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中央纪委监察部又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了中央国家机关30多个部委负责同志的意见。官正、何勇同志召集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进行座谈,听取意见。中央纪委还发文征求了各省区市党委、纪委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纪检组等125个地方和部门的意见。

  《实施纲要》共分8个部分21条9000多字。第一部分: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第二部分:总结了党执政五十五年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六条基本经验。第三部分:确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第四部分:明确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要求。第五部分:强调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第六部分:提出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措施及办法。第七部分:强调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第八部分: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实施纲要》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起草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地方、各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集思广益,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起草工作中把握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调在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注重预防。二是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紧紧围绕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来思考、设计和规划。三是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认真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积极探索与创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四是着眼于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治理腐败,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把教育、制度、监督的具体措施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本要求体现在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之中,从源头上提出治理腐败的措施。五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体现三者并重。强调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更要注重预防,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六是注意立足全党,着眼全局来部署反腐败工作。强调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进一步形成全党抓反腐败的局面。

  11月12日,官正同志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了《实施纲要(送审稿)》。11月16日,曾庆红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实施纲要(送审稿)》。根据曾庆红同志的要求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修改。11月27日,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了《实施纲要(送审稿)》。根据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我们又进行了认真修改,并根据官正、何勇同志的要求,进一步征求了中央办公厅、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12月27日,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纲要》,今年1月3日,中央以[2005]3号文件正式颁发。

  为认真贯彻《实施纲要》,中央下发了《通知》。《通知》指出,《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全面把握《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是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2005年1月12日在中央纪委召开的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上介绍《实施纲要》起草情况时的讲话要点)

(纲要办)

  

文章来源:(纲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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