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换届是今年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干部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搞好换届,事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关乎“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省委对换届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乐际强调要把换届作为“政治工程、发展工程、保障工程”抓实抓细,形成好报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为“十二五”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近期,省换届办分别召开工作调度与推进会,进一步贯彻省委和赵乐际同志指示,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任务。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换届文件规定的政策原则、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抓住关键、夯实举措,统筹把握、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细致深入。今后一段时期,换届将进入关键阶段,须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
第一,努力把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落实好。树立和坚持什么样的用人标准,用什么样的干部,决定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决定一个地方能不能又好又快发展。换届中,一定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落到实处,做到选用干部既看才更重德、把德放在首要位置,真正使所选用干部品行端正、本领过硬,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要积极建立健全内容上细化、标准上量化、方法上优化、操作上简化的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 “四德”考察评价新机制,做到有理有据、客观准确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注重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广泛听取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纪检审计、街道社区等相关意见反映,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敢于坚持原则和勇于负责担当等方面,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干部“德”的现实表现,作为能否任用的第一标准。
第二,进一步把发扬民主实践好。顺利健康推进换届,扩大民主是前提、是方向,提高民主质量是关键、是保证。换届中,一定要把坚持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广泛凝聚党员、群众的意愿和主张。要扩大代表、委员产生过程中的民主,完善党代表产生办法,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党代会代表;依法按章推荐人代会、政协会提名人选,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切实保证代表、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扩大选举过程中的民主,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创造有利于选举人表达真实意愿的条件;不断改进和规范投票方式,引导代表、委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扩大议事和决策过程中的民主,进一步强化党代表大会和党委全委会在形成和审议大会报告、大会决议、党委和纪委组成原则、推荐领导班子人选等有关重大问题方面的民主决策作用,不断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的机制程序。
第三,突出把党政正职选配好。党政正职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团结带领一班人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起着决定性作用。换届中,一定要把选好配强党政正职,作为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要按照重要岗位干部重点管理要求,坚持更高标准要求和更严审核把关,着力选拔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干部担任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坚持以德为先前提下,特别注重人选的实际工作能力、地方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尤其是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真正使所选用的干部能够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有魅力有魄力有能力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统筹遴选党政正职,大力选配善谋全局、善抓大事、善带队伍的干部担任党委书记,选配党性观念强、工作能力强、合作意识强的干部担任政府正职,使他们成为知识能力相长、经历经验互补、性格气质相容的好搭档。不折不扣执行优化班子结构方面的规定要求,加大优秀女干部、党外干部选拔力度,从性别、界别、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科学调度、合理搭配,做到优势互补、增强合力。
第四,积极稳妥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中央对换届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换届中,一定要以落实已有制度、推进成熟改革举措为主,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改进和完善换届人选提名推荐办法,借鉴运用实践中有效探索出来的全额定向推荐、实名推荐、二次推荐、结合年度考核推荐等确定初始提名人选方法,增加提名推荐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的范围,科学划分权重比例,准确分析和运用推荐测评结果;充分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管理评价干部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年度考核、日常管理、工作实绩与推荐测评结果结合起来,把握干部一贯表现和发展趋势,做到既尊重民意,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真正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根据不同实际、不同层级、不同班子特点制定体现个性特点的考察方案,改进方法、延伸视角,增强考察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突出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和有培养前途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工作,推进上下级、跨区域、跨行业交流,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
第五,着力把风清气正环境维护好。风气好坏,决定换届成败。换届中,一定要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纪律规定,扎实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把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等“六严”措施贯穿全过程。要坚持教育、警示、预防“三在先”,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法纪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深入贯彻选举法和政协章程,增强选民、代表、委员法制观念,提高民主素质。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自查自纠。发挥严肃换届纪律督察组作用,实时跟踪监督换届关键时间节点。畅通渠道、创新手段、完善措施,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环节都置于法律、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坚决防止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突击提拔等现象发生,严厉查处影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做好严肃换届纪律考核工作,通报表扬先进,严肃追究换届风气不好、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主要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民调杠杆作用,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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