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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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级各部门:

    现将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并根据需要自行联系订购。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子认真学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必须把法律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法律政策指导,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中共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集中力量编辑出版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以下简称《法律政策指导》)一书。现就有关学习、贯彻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政策指导》。《法律政策指导》一书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任务分解的八个方面为基础,采用全文收录与部分摘编相结合的方法,收录了工程建设领域现行有效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实用性,是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法律依据,也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一本很好的业务指导用书。各级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交易各主体懂法、守法、用法,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准确掌握法律政策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法律政策指导》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八个方面进行了分类整理,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将其作为开展自查和落实责任的基本依据、监督检查的重要标准;对于违背有关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坚决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法律政策指导》为契机,把法规制度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要对现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进行清理,适用的要继续坚持,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出台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法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法律政策指导》的情况以及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本书的购买事宜请与中国法制出版社联系。

    中国法制出版社 联系人:王依娜、荣恒

    电话: (010) 66017726、66066625

    传真: (010) 66031119、66062741

    电子邮件:cbs@chinalaw.gov.cn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文章来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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