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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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高陵县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注重研究招投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该县实际,对招标投标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

    高陵县认真开展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在工程招投标项目中积极探索新方法,有效杜绝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取得了初步效果。

    工程项目领域一直是出现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特别是招投标环节更是产生腐败现象的多发地。为此,在市监察局和市招标办指导下,高陵县结合城乡统筹试点县工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大胆创新,在严格遵照《招标投标法》的原则下,在全市首次试点采用二次随机抽号的方法,确定中标人。相对降低了串标、围标问题的发生,也有效防止了领导个人打招呼出现人情标的情况,增加了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确保了县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平稳、廉洁、高效运行。

    具体试点做法是:在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程序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首先确定参加竞标的企业,然后经过专家评标打分,按分值由高到底排序确定40%的竞标企业入围,在公证处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公证下,对入围的竞标企业现场随机抽号,确定中标人。也就是在原来各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监督环节。

    20091124,高陵县廉租房工程招投标首次采用试点做法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共有9家企业参加竞标,按照法定程序,经过开标预备会、开标会、评标等环节后,按评分高低排序,共有4家竞标企业入围,再对入围的4家竞标企业进行二次随机抽号,随机抽号时有相关监督人员和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和公正,最终确定高陵县建筑公司为中标人。招标会议结束后,参与竞标的9家企业均对本次招标工作表示满意,他们说:“这次虽然未能中标,但心服口服,心中很敞亮。”

 

文章来源:西安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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