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的通知》(陕卫工治办发〔20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卫生系统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全省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省卫生系统把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系统动员部署到位、组织机构健全、督查方案具体、自查自纠认真,总体看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呈现出扎实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通知》对全省卫生系统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收到实效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实。
二是全力做好重点抽查和复查工作,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逐个项目、逐个环节抓好,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分级检查的原则,明确各级、各单位的职责分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扩大内需项目、民生八大工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及投诉较多的项目、“零问题”、“零案件”单位重点抽查,要突出重点、深入剖析,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不认真的单位和部门,要责令“补课”,并视情况严肃问责。
四是进一步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边检查边整改,要通过检查推进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边规范。
五是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契机,把制度建设融入专项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六是积极配合执法执纪部门查办案件,查办案件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全省卫生系统要积极配合执法执纪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治本功能,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七是认真做好检查督导,要求各市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果,根据工作对象的特点和任务需要,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分工,坚持多措并举,采取专项检查、综合检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增强检查督导的有效性。
八是切实加强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工作,要求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加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信息综合,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齐心协力抓好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文章来源:陕西省卫生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