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抓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按照国家和省上《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相应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厅长韩中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厅长苏新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白君贤为副组长,经建处、监察室、采购处、资产处、监督检查局、评审中心、采购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财政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省财政厅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财政厅承担的“一项牵头、三项协办”分项任务,结合财政管理职能,我们紧紧围绕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两条主线,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安排程序步骤,提出具体措施。
目前,省财政厅专项治理工作已转入深入排查阶段。按照省专治办要求,省财政厅结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对照《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从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支付、审核检查等环节,对2008年以来中省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每一笔项目资金进行了检查,并建立了中省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台帐。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自身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治理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情况良好。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根据11月18日省专治办监督一组组长孔建华一行,对我厅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和指导的有关要求,结合省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着力从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入手,逐步建立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根本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混乱、政府采购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
文章来源:陕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