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商洛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实行挂牌销号制度。
挂牌销号的范围
项目建设单位、主管监管部门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100万元以上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项目,非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查排查的所有问题。中、省、市、县工治办重点检查、复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各级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问题。
挂牌销号的方法
市县区工治办确定专人,对属于挂牌销号范围的项目及存在问题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档案,发现问题随时更新,整改到位及时销号。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审批、监管单位与主管、建设单位“双向负责、互联互动、限时整改”的原则,市、县、区工治办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工程治理项目排查问题整改工作交办责任书》,做到整改项目、目标、时限、措施、责任“五明确”,确保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对于同一问题实行建设单位和政府监管审批部门双向联动纠正,同步承担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工作合力。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的申请补办手续,各审批、监管部门应尽可能提供一切方便,程序性的问题立即补办,可以纠正的及时纠正、既成事实无法纠正的给予行政处罚,促使项目存在的问题在短期内得到有效的化解,排查问题整改到位后,两个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签字销号,做到整改结束一件、及时销号一件。
文章来源:商洛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