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省审计厅认真完成省工治办布置的重点抽查任务,参加省工治办第七检查组工作,由李健副厅长、袁朗副巡视员带队,对宝鸡市、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涉及到宝鸡、咸阳、铜川、西安和商洛等5市11个县(区)的27个建设项目,抽查项目总投资109.62亿元,其中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24亿元。检查组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本着发现问题、揭示原因、注重整改和健全制度的目的,认真地完成了检查任务。
检查前,检查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项目范围、内容和重点,确定了时间和人员分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检查中,采取了查阅资料、复核计算、察看现场,座谈和走访等方式,对每个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招投标活动、土地使用审批行为、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以及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抽查,并虚心听取项目主管部门的情况说明和当地工程治理办公室的意见,现场核对事实,认真填写了检查记录表。
检查情况表明,宝鸡市、省国资委、省工商局和各项目建设单位能认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抓紧工程项目建设,并积极开展工程专项治理和组织排查工作,台账合规、制度健全、工作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落实责任和要求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通过重点抽查也发现,一些项目中还存在问题:一是前期手续不完备、设计勘察、监理等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无土地证、规划手续和环评手续;二是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不合规定;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四是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二百多条,并认真负责地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反馈了检查情况,指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专项检查结束后,第七检查组按时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关于对省国资委、工商局和宝鸡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针对各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按照分类整改的原则进行整改等六个方面的建议。
文章来源: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