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9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19个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0]41号,以下简称《意见》)。10月8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要求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责任,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已将此文转发至各市(区)。省工治办为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拿出我省的贯彻意见,拟召开有关部门单位座谈会,共同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认真研究《意见》内容,结合本部门职责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承担的任务,尽快以书面形式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要求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省工治办,同时附电子版文件。
2、措施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3、省工治办将于12月上旬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共同研究并收集汇总各部门落实《意见》的措施,形成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方案,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准备。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文章来源: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