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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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纪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派出四个检查组,利用半个月时间,中央扩大内需投资我市建设实施的第一至第四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是否按期开工,工程进度是否达到要求,已竣工项目是否及时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省、市发改部门批复的地点、规模建设,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和标准;三是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规定,项目管理及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四是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设立专账单独核算,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将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市县配套资金是否纳入预算并如数拨付,有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和胡支乱花项目资金的行为;五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对自查自纠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决策失误、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造成工程进展缓慢、质量低劣和资金浪费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文章来源:商洛市工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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