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陕西省工治办将莲湖区列为全省四个试点区县之一。此次试点工作时间为2010年3月至6月,主要任务是按照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依托莲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工作,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为全面推广实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实践依据。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召集区治工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中小企业局、国土资源莲湖分局等职能部门,传达中央、省、市试点工作精神,召开我区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试点工作,并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汇报,了解试点工作进度,促进全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区治工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国土资源莲湖分局等职能部门安排业务科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负责,扎实有效的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区治工办在认真进行调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莲湖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内容,规范了信息采集、发布的程序,落实了责任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区委宣传部信息中心代区治工办起草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信息上传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信息上传的操作步骤及一系列技术问题,统一了上传信息的格式标准,推动了试点工作更加有效的进行。二是区委宣传部信息中心会同区政府办,以莲湖区公众信息网为依托,制作了“莲湖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除信息公开目录涉及的内容外,还设置有工作动态、相关文件、通知公告、招标投标、依申请项目信息公开、投诉和意见征集等十多个栏目,并针对信息公开发布、链接的技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试和准备工作。三是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国土资源莲湖分局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为信息公开发布奠定了良好基础;区治工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听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关于试点工作进展的汇报,并及时召集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了我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止6月底,莲湖区试点工作顺利结束,在莲湖区政府网站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16 项,项目建设管理信息项7项,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信息11项,从业单位信息1项,从业人员信息4项。省、市治工办对莲湖区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我区继续做好项目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认真总结、合理借鉴试点工作经验,虽然试点工作结束了,随着下半年全面推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区治工办及其成员单位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更加锐意创新,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动态管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化、细致化、规范化。
文章来源:莲湖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