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严防一边进行专项治理一边出问题的情况发生,近日,宝鸡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对2010年新增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的通知》,对2010年新增项目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要求。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2010年新增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及时把2010年新增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过细地做好对新增项目各个环节的审查把关和排查工作,确保新增项目自始至终监管到位、程序合法、建设有序。凡2010年新增项目出现手续不全、违规开工建设的,一律按顶风违法违规从严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积极做好对2010年新增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当前项目排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对2010年新增建设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并及时填报项目台帐和排查表。在重点抽查阶段,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增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不发生问题。要及时报送对2010年新增项目的排查检查情况。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在4月30日前向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上报新增项目台账和排查表,并专题报告开展对新增项目排查的情况;从5月份起,每月月底前要将当月新增项目的审批和检查情况向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说明。
文章来源: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