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检院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即于3月1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高检院会议精神要求,胡太平检察长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求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推动全省反贪工作全面发展。提出并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及时向各市、分院转发高检院反贪总局陈连福局长的讲话和有关经验材料。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同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审计、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等执法执纪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保证案件线索移送渠道畅通。
三是要求检察机关对一些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犯罪线索和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必要时适时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通过办案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四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同各级工治办的紧密联系,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注重从工程建设领域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加强调研工作;注重分析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侦查对策、总结以往办案的经验并加以推广。
五是要求今年上半年,省院反贪局将对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影响和制约专项工作开展的问题。集中加以解决,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刘碧霞
文章来源: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